學校公告-轉知 110年全國學生舞蹈比賽(苗栗初賽)
一、依據110學年度全國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比賽地點:苗栗縣巨蛋體育館(苗栗市國華路1146號)。
三、比賽期程:
(一)場地佈置:110年11月17日(星期三)上午8時至17時。
(二)彩排日期及時間:110年11月18日(星期四)上午8時至17時。
(三)比賽日期及時間:110年11月19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起。
四、報名日期及地點:
(一)110年10月4日(星期一)起至110年10月15日(星期五)止,
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(網址:http://studentdance.perdc.ntnu.edu.tw)
登錄報名資料完畢後,線上列印紙本報名表(含參賽者名冊)一式 3份,加蓋學校印信(團體組)
或註冊組章戳(個人組)後,2份報名表於110年10月22日(星期五)前寄(送)達建功國民小學輔導室,
始完成報名手續(不以郵戳為憑,請考量郵件遞送時間,逾期概不受理)
【地址:苗栗市中正路241號;電話:320043#756】。
1份報名表自留並攜帶至全國決賽現場進行報到及檢錄。
(二)報名單上各項資料應據實詳細填寫,一經報名,不得要求任何增減或變更。
(三)領隊會議定於110年11月3日(星期三)下午2時於苗栗縣建功國民小學辦理(不另通知),
未到者由承辦單位代抽,不得異議。
(四)比賽成績均公布於苗栗縣政府教育網站-最新消息公告藝文比賽專區;當日成績亦張貼於
苗栗巨蛋體育館「成績公佈專區」。
(五)參加本縣比賽榮獲各類組第一名(評分須達80分以上),由本府逕向全國賽主辦單位報名參加決賽,
(上列第一名不得有同名次)。
五、報名補助:含鐘點費、服裝、道具、車資及比賽耗材(如化妝用具)等,於報名後另案核定。
(一)個人組:每隊補助金額5,000元整,每校最高補助2萬元整。
(二)團體組:每隊補助金額2萬元整,每校最高補助6萬元整。
六、旨揭實施計畫及比賽資訊同時公告於本府教育處藝文專區網站,為落實相關防疫措施,比賽期間不開放民眾觀賞。
相關檔案
110舞蹈比賽(苗栗初賽)實施要點.pdf
110舞蹈比賽(苗栗初賽)實施計畫.pdf
110舞蹈比賽(苗栗初賽)報名表.ods
發布時間: |
2021-09-09 16:53:36 |
發布單位: |
公館國中學務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