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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公告-轉知 112年苗栗縣「我是兒童 我有權利」兒童權利公約繪畫比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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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」第4條及兒童權利公約(以下簡稱CRC)第2次國家報告

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第10點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17日

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04441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揭計畫係希冀擴大宣導CRC及向下扎根工作,以舉辦繪圖比賽方式邀請

全縣國小、國中及高中學生發揮創意投入參與,提升學童對CRC之關注。

三、繪畫比賽相關資訊如下:

(一)收件期程:112年10月11日(三)起至10月20日(五)止送件。

(二)件數:請各校於校內初選後擇優送件。

1、縣立高中組及國中組:每校各組至少3張。

2、國小高年級組、中年級組及低年級組:

(1)全校7班以上:每校各組至少3張。

(2)全校6班以下鼓勵參加。

(3)本縣國、私立高中職國中鼓勵參加。

(三)主題:請以「兒童權利公約」之意涵與精神創作,每人限投一件,題目自訂。

(四)收件方式:親送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-下午5點,送至後龍鎮溪洲國小教導處。

郵寄請寄至苗栗縣後龍鎮溪洲國民小學教導處收(苗栗縣後龍鎮溪洲里87-3號)

037-723853分機12。112年10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
(五)評審標準:須與兒童權利公約四大原則--【生存及發展權利】-校園數位性別暴力相關,

作品與主題適切性40%、構圖創意與獨特性40%、繪畫手法與技巧性20%。

(六)比賽規則:

(1)使用材料:表現素材不限,水彩、蠟筆、粉蠟筆、彩色筆、剪貼或綜合媒材皆可。

(2)紙張材質不拘,但不得上膠膜。

(七)其他未盡事宜請參考附件。




相關檔案

112兒權-繪畫比賽-溪洲國小-計畫.odt


發布時間: 2023-09-25 19:50:23
發布單位: 公館國中輔導室


校址:36350苗栗縣公館鄉館中村大同路3號

School Address: No. 3, Datong Road, Guanzhong Village, Gongguan Township, Miaoli County 36350

電話 Phone:037-222729
傳真 Fax:037-230466
最後更新時間:2024-05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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